(英文:單數foot、眾數feet),卽係英尺,減筆寫成ft,係英國長度單位,流行於英國統治過嘅地方,家下畀公制取代。一有三呎,一呎有十二。換返公制,約萬分之三千零四十八

香港有時寫面積做呎,查實係平方呎嘅減筆。

英文呎卽係腳,同唐人度幾,有異曲同工之意。舊時興用腳來咁度。歐洲各地都普遍用步來度。但人人腳長短唔同,各國長度唔一致。英國後尾以英王亨利一世爲準,不過佢隻腳以乎太大,極少人對腳有一呎長。

唐字用呎來表示,係借唐,口字畀表示外來,以別唐尺。方便起見,多數寫呎甚至尺。

寫法

唐字寫如兩呎四吋,英文two feet and four inches。減筆用單撇代呎,雙撇代吋,所以就寫成2′−4″、2′ 4″或者2′4″。國際上,亦會以ft.代呎。

標準

一九五九年以前,美國同英國,標準有啲唔同。一八九三年,美國定制係,一米有卅九又百份之卅七呎。而英國定制,係以碼爲標準,之但係,英聯邦之間都有啲唔同。[1]英國國立物理實驗室(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),一九六四年制度定,一碼係千萬份之九百一十四萬三千九百六九米[2]。所以推算一呎係千萬分之三百零四萬七千九百九十米。

一九五九年七月一號,美國英聯邦,制定一碼做萬分之九千一百四十四米,此爲萬國英制。自此,一呎定爲萬分之三千零四十八米。咁比舊時美國定制,短百萬分之二,又比舊時英國定制,長千萬分之十七。[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