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勒斯坦自治政府

巴勒斯坦自治政府 (阿拉伯文السلطة الوطنية الفلسطينية‎,羅馬拼音:as-Sulṭa al-Waṭanīya al-Filasṭīnīya),又叫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,有時又會跟英文 (Palestinian Authority) 簡稱叫“PA”[6],係一般代表巴勒斯坦國政體。呢個政府包含咗法塔赫同埋哈馬斯,巴勒斯坦嘅兩個主要嘅敵對政權。

巴勒斯坦自治政府

阿拉伯文السلطة الوطنية الفلسطينية
Flag of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
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嘅徽
國歌:"فدائي"
"Fida'i"[1]
"敢死隊戰士"
截至2023年10月,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在西岸地區同加沙走廊的實際控制範圍[2]
截至2023年10月,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在西岸地區加沙走廊實際控制範圍[2]
行政中心拉姆安拉
31°54′N 35°12′E / 31.900°N 35.200°E / 31.900; 35.200
最大城市加沙
31°31′N 34°27′E / 31.517°N 34.450°E / 31.517; 34.450
官方語言阿拉伯文
類型暫時性自治政府
政府半總統制[3]
• 總統
阿巴斯
• 總理
吉位
立法機關巴勒斯坦立法議會英文Palestinian Legislative Council
以色列的民事權力下放
1993年9月13號
• 正式成立英文Gaza–Jericho Agreement
1994年
2007年
• 成爲聯合國觀察成員英文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67/19
2012年11月29號
貨幣埃及鎊
新謝克爾
約旦第納爾[4]
時區UTC+2 (標準時區)
• 夏令時(DST
UTC+3 (夏令時區)
日期格式dd/mm/yyyy
電話區號+970
ISO 3166代碼PS
互聯網頂級域.ps
∗由於唔同嘅排名表計法未必一樣,上面嘅排名(第幾名/位)同個一覽表入面個排名未必一樣。
∗IMF網站嘅人均GDP數字,同用GDP除以上面人口數得出嚟嘅數有可能唔一樣。

歷史

當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喺1994年《奧斯陸協議》成立嘅時候[2][7][8],大家同意佢只係會做一個維持5年嘅臨時政府。喺談判嘅時候,本來打算會喺呢段時間之内達成共識,成立一個長久嘅政府。不過,因爲之後嘅談判失敗咗,所以自治政府一路都繼續管治緊巴勒斯坦。

喺2005年,以色列完全撤出加沙走廊。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自此之後,控制咗走廊全部地方[9],而以色列就繼續控制邊境檢查站、空域、同埋附近嘅海域[10]

2006年巴勒斯坦立法議會選舉英文2006 Palestinian legislative election之前,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完全係由法塔赫控制。不過喺選舉之後,哈馬斯贏咗加沙走廊,到加沙之戰之後,實際咁控制住加沙[11]。自此之後,自治政府之下嘅法塔赫哈馬斯各自控制巴勒斯坦嘅一部分。

自從以色列-哈馬斯戰爭喺2023年10月爆發以嚟,以巴衝突都惡化咗。喺2024年2月26號,成個巴勒斯坦自治政府,除咗阿巴斯以外但係包括埋個總理,都大規模咁辭職[12][13][14]


爭議

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被受批評侵犯人權,例如隨便咁街上面嘅示威者記者[15][16],同埋喺佢哋嘅身上用酷刑[17][18]

自從建立自治政府以嚟,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一直都有歐盟美國公共財政支助 (喺2005年,有大約 $10億美金)。喺2006年選舉之後,因爲哈馬斯贏嘅關係,支助曾經暫時停咗[19][20]。自此之後,呢筆錢就唔再係去自治政府度,而係直接去阿巴斯西岸地區嘅辦公室嗰度[21]。因爲呢個係去私人嘅辦公室而唔係去政府部門,有唔少人批評阿巴斯嘅政府犯咗貪污[22]

喺2009年1月,自治政府主席阿巴斯嘅任期本來完咗,不過佢沒落台,反而繼續執政。哈馬斯亦曾經提名咗另一位人選做主席,不過沒受阿巴斯嘅法塔赫承認[23][24]。自此以嚟,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喺15年都沒舉行過選舉,所以有唔少人都認爲阿巴斯嘅政權偏向集權[25][26]

睇埋